绵职院发〔2017〕98 号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及规范网上竞价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上竞价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或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且符合国家、省、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的物品、办公用品、资料、材料、易耗品及耗材(办公设备家具等有相关文件规定的通用设备除外)的网上竞价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所有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均应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如因特殊情况,使用下列项目经费单次采购金额未超过2000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的,可以自行采购:

1.学校划拨部门名下的专项经费(如科研教改及团队建设费用、奖励经费及专家个人经费等);

2.学校为各类活动划拨的专项经费(如运动会专项经费、离退休专项活动费、学生活动经费等);

3.公共卫生防疫急需的医药、耗材;

4.危险化学药品及国家控制类药品,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自行采购。

5.技术含量高的行政、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后勤生活保障设施,需要专门公司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或送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设备配件。

6.使用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含科研项目)的(如另有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  网上竞价采购必须由使用部门按学校《经费审批及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条  网上竞价适用于定型的标准物资的采购,发布的采购信息必须包含明确的品牌(厂家)、型号(规格)和相关配置;办公用品及耗材、维修配件的采购信息也必须包含明确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  网上竞价一般应有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参与竞价,竞价未满三家,可直接初选或延长竞价时间等方式,并按相应流程执行。

第七条  网上竞价的中标原则为低价优先兼顾信誉原则,即对供应商的选择由价格、信誉两个因素确定。供应商信誉等级由用户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定。申购用户可多次改评等级,结果以申购用户的最后评价为准。

第八条  退选是指申购用户不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而选择价格次低的供应商。用户退选须提出书面理由,并经资产设备处、监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用户退选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最低价供应商应标不符合用户需求;

最低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的综评“一般”或低于“一般”,可退选次低价应标公司,以此类推。

第九条  网上采购工作的组织。本条所指一审、二审管理员及信息发布为资产设备处相关人员。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注册填写竞价信息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购物品市场调价,以确实可以成交的市场价格为基准,填写申购单。

二、申购单中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等应具有准确性与合理性,使发布的需求信息具有唯一性和可确定性并审核经费落实情况。

审核、修改申购用户提交的截标时间,与申购用户沟通并确认后提交竞价请求。

审核通过申购用户符合中标原则初选结果。申购用户初选结果不符合中标原则的,且改选理由不充分者,经管理员与用户沟通一致后,按中标原则选择供应商。

当一审管理员与申购用户协商不能一致时,应将此情况提交给二审管理员及监督管理员裁定执行。二审及监督管理员对一审出现的纠纷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按网上竞价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最低价),做出对申购用户和供应商均能有说服力的终审意见。

第十条  供应商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待货到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管理员进入竞价网,打印《竞价申购单》和《申购竞价信息表》并附发票、入库验收单到财务处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报帐付款。

第十一条  网上竞价系统建有监督端,监督部门对网上竞价全流程监督,监督管理员有查看竞价全过程的权限。

第十二条  报账所需申购单,资产设备处审核栏若无争议无需到资产设备处签署意见,以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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