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牵头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内控制度;
2、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项目申报、招标、履约验收等;
3、负责组织学校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
4、负责仪器设备、家具、陈列物等国有资产建账管理及调剂、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日常管理;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
6、负责校内房屋的调配和管理;
7、负责组织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
8、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认定、核算申报;
9、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