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内控制度;

2、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项目申报、招标、履约验收等;

3、负责组织学校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

4、负责仪器设备、家具、陈列物等国有资产建账管理及调剂、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日常管理;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

6、负责校内房屋的调配和管理;

7、负责组织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

8、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认定、核算申报;

9、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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